故人昔辞

『尘世三千条
不及半坛天子笑』





cp:蓬宝

《小记》

       
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
     
 
  三十五岁的时候,蓝忘机延续着他逢乱必出的习惯,偶然地与在外夜猎历练的蓝家小辈们会合,一道去了大梵山。听到笛声穿云破空传来那段熟悉的旋律时,像是枯木逢春又像是旱苗得雨,一颗已沉寂了十三年的心似乎重新跳动起来,一双暗淡了十三年的眼睛似乎又有了光亮,一个死寂了十三载的人,活了过来。

  三十岁的时候,而立之年。他生辰那日未有铺张,唯一特殊的是与兄长、叔父一同用了一顿午膳,这在家宴以外的时候并不常见。唯有三盏清茶、一碗寿面;茶是叔父沏的,面是兄长下的。兄长问他可有什么想要的生辰贺礼,他似乎模模糊糊地想起也有个什么时候,兄长问他要找什么,他固执地要一管笛子。最后他只是垂着眼帘盯着自己扣在茶杯上的指节,沉默地摇了摇头。像是他最终也没有找到一管笛子。午膳之后仍是各人有各人的事要去忙,他去了一趟乱葬岗,弹了一遍问灵,一如既往的没有回音。他在废墟中收起琴,想着而立之年应做事合礼、言行得当,能坦然面对所有的痛苦与磨难。前者他早许多年就已做到,至于后者,在八年前那一场死别后,世上大抵再无更痛更难。

  二十二岁的时候,他迎来生命中第二场盛大的念念不忘的离别,比十六年前来得更惨痛也更激烈。他平生第一次知道喝酒是什么滋味,那时他以为也会是最后一次。他开始弹奏问灵,不是觉得夷陵老祖总有一天会回来掀起血雨腥风,只是不愿意就这样对魏婴不闻不问不管不顾。

  二十岁的时候,他怀着不能与外人言说的心思去到云梦,高楼之上的黑衣青年倚在朱漆美人靠上,掷下一朵芍药花,似笑非笑地看着他。他们最终不欢而散,那人向来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——还回去的花里,唯独少了一朵粉色的芍药。

  十八岁的时候,他携满身风尘去往江陵,他面容冷峻言辞冷硬,却不会有人知道,他看着魏无羡时整颗心都是热的。他有时会想,真的只有几个月吗?好像已经过了许多年,不然怎的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分明魏无羡与他一同斩杀屠戮玄武的事还恍如昨日,他还在闹着要听他唱歌,他还在他入睡后悄悄地把他的头移到自己的大腿上。

  十五岁的时候,他遇见一个人,做了很多以前他没想过会做的事。

  那年夏天他步行三十四里的路,从云深不知处到姑苏的荷塘,只是因为那个人说过一句带茎的莲蓬更好吃。沿途风雨,他去了又回,吃了几个,带回几枝,放在母亲屋前的回廊。

  那年的春天格外吵,他获赠两只兔子,一只喜静一只爱闹,爱闹的喜欢瞎跑,喜静的却总能找到。他给它们起了名字,但或许谁都不会知道。

  他看着一个无法无天的家伙窜上树,怕得不得了,治下这么个混世魔王的竟是一只不大的灵犬,他有些想笑,最后没有笑,只是默不作声地牵走了那只狗,装作什么都没看到。

  十五岁那年有个人翻上墙檐,拿着酒坛子对他笑,他说:“天子笑,分你一坛,当做没看见我好不好?”好像那天的月色格外好,不然怎么照得他那日所见比那之前的十五年都要璀璨光耀。

  六岁那年,他的母亲抱着他,温柔地说道:

  “我们湛湛啊,一定会遇见这样一个人的。”

  “你一遇到这个人,你就知道就是他了。”

  “你逃不掉了。”
  
      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完。
  
    
  
*感谢 @潛水植物 整理的概估年表
*逆时间线写法是受鸡腿子小号(微博ID:饼饼大战贰狗叽)一条博的启发,倒叙的感觉正正戳中我的小心脏,尝试了这个写法
*原名《魏无羡不知道的几件小事》,是本篇选择素材的依据,素材选择与生辰其实关系不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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